欢迎大家来到汇信小课堂,在这里,我们分享一些关于信保的知识要点,干货满满。
上一期,我们讲述了关于出运申报的时间节点,了解到责任生效日的定义。这一期,我们来分析一下关于应收汇日期、报损日期、知险后出运日期。
应收汇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收汇日期,通常依据合同条款或放账时长计算得出。例如,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为OA30天,责任生效日为5月1日,应收汇日期应为5月31日。
报损日期是指,应收汇日期到期后,买方没有按时付款,我们需要向信保公司报损的日期,这个日期为应收汇日后60天内。例如,应收汇日期为5月31日,最晚报损日期应为7月30日。
知险后出运是指,在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或者在买方已经发生逾期风险的情况下,我们仍旧继续给买方出货。知险后出运是不在承保范围内的,因此,我们要在集中出货的时间段内,非常关注知险后出运的问题。那知险后出运的时间怎么计算呢?如果是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的情况下,我们就给买方出货了,那就直接构成了知险后出运;另外,在应收汇日期到期后,买方没有按时付款,我们在应收汇日往后的30天内仍旧可以出货,第31天起往后的出运,就构成了知险后出运。例如,应收汇日期为5月31日,知险后出运日期应为7月1日。
下面我们以表格的形式来总结一下上述三个日期的分布。责任生效日为5月1日,应收汇日期应为5月31日,知险后出运日期应为7月1日,最晚报损日期应为7月30日。

报损日期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前面我们讲到的是出运后的报损,那出运前的报损呢,指的是买方在还未出运时,就有明显的违约、弃货行为。比如,买方未及时,或者未按约定金额支付预付款;买方明确表明要取消合同等。这时,我们可以选择马上报损,也可以继续与买方沟通,但时间上以一年为上限,超过一年还未出运的合同,都不在信保的承保范围内。
另外,如果买方破产和拒收,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信保报损。
总结一下,今天我们讲述了3个时间节点,一个是应收汇日期,一个是报损日期,一个是知险后出运日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汇信小课堂的第二期分享就到这里结束啦,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