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42号)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停止执行。” 即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7年12月标准)
项 目 | 城乡统一前 | 城乡统一后 |
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 643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 | / |
失业保险金 | / | 1608元/月(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职工医保 | /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 | ⊙生育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价格临时补贴 |
公共就业服务 | / | ⊙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参加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按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
二、萧山余杭富阳区与杭州主城区就业社保一体化 2018年1月1日起,萧山余杭富阳区(以下简称“三区”)与杭州主城区就业社保全面一体化。一体化后,政策、经办等方面实现了统一, 企业职工在“三区”与主城区间流转不再需要办理社会保险权益互查互认或转移接续手续了,直接可在各社保经办窗口或网上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在各级社保窗口中就近任意一个窗口,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准支付(个人申请)、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申请)、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参保关系待遇核准支付(个人申请)等8项个人业务。 三、人社局推出电子社保卡 12月20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推进13家市直管医疗机构全部升级支持电子社保卡和智慧医疗诊间结算的医疗移动支付。20日起,开通了“智慧医疗”功能的杭州市级医保参保市民,通过支付宝或市民卡APP绑定电子社保卡,再带上病历本,就可以轻轻松松无卡、无现金看病啦! 支持电子社保卡和智慧医疗移动支付的13家市直管医疗机构名单: 杭州市一医院、杭师大附属医院、杭州市三医院、杭州市肿瘤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杭州市西溪医院、杭州市七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杭州市老年病医院、杭州市五云山疗养院、浙江绿城医院 ●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地区市医保参保人群可绑定。 ●儿童社保卡使用:10周岁以上儿童可开通支付宝实名账户,开通后通过正常流程绑定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市民卡APP都可绑定电子社保卡 以下介绍支付宝绑定方式: 第一步:绑定电子社保卡。有3种方式能找到电子社保卡并前往绑定:
1、扫描二维码:打开支付宝扫描下图的二维码,开始绑定社会保障卡(现在大家就可以扫描绑定);
2、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栏中输入以下任意一个关键词:杭州医保卡、杭州医保、杭州人力社保 电子社保卡、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找到“电子社保卡-杭州市”,点击进入绑卡;
3、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找到 “电子社保卡”,点击进入绑卡。
第二步,用户授权,反查支付宝实名信息→用户确认,人卡是否匹配→扫脸、验证实人 。
第三步,绑定成功后,建议同时绑定智慧医疗账户。
四、公积金个人网上可直接提取 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已开通无房、退休、本市购房(限网签日期在2017年11月1日以后的购房合同,且购房人可以通过联网核查)的提取申请。 操作步骤: 1、个人客户通过打开网站http://p.zjgjj.com或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http://www.zjgjj.com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登录网上业务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并点击“获取验证码”。 在中心预留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对应号码的手机会收到登录验证码,在页面中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未在省直中心预留手机号码的,需到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手机短信开通业务。 2、客户在中心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提取等业务前,需经过个人实名认证,没有办理过实名认证的用户不能办理业务。实名认证需通过“人脸识别”和“银联验证”双重认证方式进行。 3、认证通过后,可以办理提取业务。选择提取原因,如因购房支取,还需录入“购房合同号”。
人力资源部 董萍